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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食品小作坊限制令”规范3000余家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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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5-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5月26日电(连肖 董竞)  重庆对食品小作坊下多条“限制令”引发各界关注。26日,重庆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杜渐称,该“限制令”将规范该市3000余家食品小作坊,有利于该市的食品安全。

  被称为“食品小作坊限制令”的是指《重庆市质监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杜渐说,该意见由重庆市质监局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是对国家相关法规的细化、完善和补充,可规范该市现有的3000余家“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

  按照该意见,重庆“食品小作坊“将被禁止生产高风险食品、以及其生产能力无法达到的食品。被禁止生产的食品包括乳制品、酒类(不含散装粮食酿造酒)、罐头制品、果冻、肉制品(不含腌腊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味精、鸡精调味料、方便面、速冻食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食糖、婴幼儿配方奶粉共17类食品。

  杜渐举例称,豆瓣酱、酱腌菜、粮食烤酒、豆腐乳、腊肉、香肠、粽子等常见食品,并不在小作坊禁止生产的范围内。食品摊贩、“前店后厂”式面包店、现做现卖的食品等也不属于此次“限制令”的限制范围。

  意见还限制小作坊食品进入食堂、连锁性超市、商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要求食品小作坊业主必须取得生产核准证书,获得生产核准后也要遵守相关的行为规范,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均不得出坊销售,相关食品添加剂必须要专柜存放、专簿登记、专人按国家规定准确计量添加等。

  据了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加工规模小,采用传统工艺,无预定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或者个人。

  据悉,上述重庆食品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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