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刘勇接受家属委托,代理骆某某窝藏高XX(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一案,
接受委托后,刘勇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骆某某本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及时阅卷。经过认真、仔细的研究,刘勇律师结合证据材料分析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在法律上不涉黑,因离异有两个年幼的小孩,重处被告人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在量刑建议中依法应当予以充分考虑,酌情从宽处理;骆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且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调查,有立功情节,态度端正,再犯可能性小,对其从宽处理符合法理及其家庭实际情况,更能促使其改过自新。据此,刘勇律师形成了详尽的律师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部分采纳了刘勇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当事人及家属对刘勇律师的辩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案件辩护工作圆满束。
↑刘勇律师工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