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念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法院最终宣判,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上诉人念斌无罪,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念斌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引发了蜀鼎所各位律师同仁研讨该案刑事辩护技能技巧的极大热情。
2014年8月25日上午,蜀鼎律师事务所在本所会议室举行了一场主题为“念斌冤案中的刑事辩护技能技巧”研讨会,蜀鼎所专家律师魏东教授、马静华教授、吴念胜博士、陈自强博士、李凯博士、张晓远博士、梁光术主任、廖宏程执行主任、王春城执行主任、李红硕士、郑子军硕士、何滔硕士、何为硕士、刘晓娟硕士等参与了此次研讨。研讨会由蜀鼎所管委会主任魏东博士主持,各位律师同仁从念斌案程序辩护、证据辩护、事实认定辩护以及专家证人作证等多角度进行了深入研讨,深刻总结了值得刑事辩护律师借鉴吸纳的刑事辩护技能技巧,参与研讨的各位律师同仁都深感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