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四川省律师协会正式发文“川律协【2010】72号”,同意将原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和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整合为一个新的“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五名、秘书长一名、委员50名左右,并决定由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魏东博士/教授/高级律师担任整合后的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附:川律协【2010】72号文
四川省律师协会
川律协〔2010〕72号
关于同意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和
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整合的批复
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
两委提交的《刑事专业委员会和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整合方案》收悉。根据《四川省律师协会章程》和《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经2010年10月21日四川省律师协会七届三次会长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刑事专业委员会和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书长1名,委员50名左右。
二、主任:魏东;副主任:由专委会主任商分管副会长提出副主任人选方案报省律协批准。
三、委员的换届调整及增补请按照《四川省律师协会章程》和《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办理。
四、换届调整后的委员会全体人员名单请于2010年12月20日前报省律协秘书处审核确定。
此复。
二O一O年十 一月二十三日
报:厅领导
送:律师公证工作处
省律协党委委员、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11月23日
签发:蒋玉春 拟稿:贾皓中 共印30份(存档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