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中旬,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正式向蜀鼎所颁发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准入资格证》。自2004年以来至今,我所律师魏东博士一直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物资总公司(原为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鉴于顾问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业务量十分繁重且业务范围遍及亚非多个国家,魏东博士担纲组成了顾问律师服务团,我所梁光术律师、张晓远律师、蒋华律师、李红律师、何伟律师、吴念胜律师、李苗、陈自强律师等为成员律师,共同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物资总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得到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