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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魏东博士参加省检察院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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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8-09

        2013年8月8日下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议室隆重举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邓川检察长、张晓勇副检察长、朱晚林副检察长、罗春梅副检察长、沈涧局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兼反贪局)、李顺江专委以及省检察院18个处室负责人,四川省司法厅李仲彬厅长、陈昌斌副厅长、史红平副厅长以及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四川省律师协会刘守民会长、王宗旗副会长、施杰副会长、蒋玉春秘书长以及部分律师代表,约50人参见了座谈会。陈昌斌副厅长主持座谈会,张晓勇副检察长介绍了四川省全省检察机关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情况通报,十位律师代表作了专题发言,邓川检察长和李仲彬厅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邓川检察长讲话指出:这次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是省检察院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举措之一,省检察院深入律师中间听到了律师的真切意见和深切呼声,律师代表的意见很客观也很有启发,有助于全省检察机关检查和反省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来后省检察院将认真梳理律师意见和整改落实我们的工作。邓川检察长强调说:检察机关要把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作为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努力构建起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邓川检察长在讲话中还具体谈了以下意见:一是要重视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特殊价值和重大贡献;二是要辩证认识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检察官必须在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中起到表率作用,要切实研究和解决在自侦案件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成为一个新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在法律范围内“保障律师权利无障碍行使”,认真履行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要将听取律师意见作为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措施;四是要积极拓展检察官和律师沟通联络机制,检察官和律师之间要做到“对抗但不对立、交锋但不交恶”。

        李仲彬厅长讲话指出:我们律师作为法律人要忠于法律而不能背叛法律;律师要有社会责任感,如此才称得上是有品位的律师,才可能成为有公信力和感召力的律师;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我所律师魏东博士作为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应邀出席了座谈会并作了专题发言。律师代表施杰(省律协会副会长)、王宗旗(省律协会副会长)、罗毅(省律协刑专委副主任)、霍子诗(省律协刑专委委员)、雷定一(四川新大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军(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凯(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崇新(眉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何金亮(四川遂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等也做了现场专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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