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的角度谈律师事务所管理
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廖宏程
PART.01
重视文化的力量
在很多人看来,文化抽象而虚无,但的确是文化支配了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文化对个人和团队的影响力都是巨大的。
文化的影响力之所以巨大,是因为文化在我们的意识之外发挥作用。如果能更好地理解文化,我们将会更清晰地理解自己,理解塑造我们人格和性格的根源性力量是什么。我们也将会更清晰地理解他人,理解他人为什么与我们格格不入,或者与我们息息相通。
在我的生活和工作过程中,我都曾感受到文化带给我的力量。这种力量使我能抗住艰辛、忍受痛苦。这种力量使我能坚韧、勇敢地面对挫败、压力和困难,管理和化解自己的负面情绪。
但是,我一直未系统地、理性地思考过什么是文化。一次顾问单位请我讲一堂关于企业文化的课,为了不泛泛而谈、照本宣科,我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我抛弃了一个又一个关于文化的现成概念,因为我认为它们都不能深刻地揭示文化的本质。比如,有人认为习俗是文化,有人认为礼仪礼节是文化,有人认为生活方式是文化,有人认为行为规则是文化,有人认为价值理念是文化,也有人总括性地认为人类活动的所有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都是文化。这些对文化的理解都停留于文化的现象,而非文化的本质。
我不得不独立思考。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我成天被什么是文化这个问题缠绕。我反复从各种文化现象去定义文化的本质,又反复推翻自己的定义。最后,我回到哲学的原点,从主客体这个角度,建立了自己对文化的认知。
将知识与文化对比,更有助于理解文化的本质。
我认为,知识是人对客观事物规律的认识以及基于这种认识而适应、利用客观事物的能力;而文化是人对自我的价值认知以及基于这种认知而与外部世界相处的行为方式。
知识和文化反映的都是主客体关系,但知识强调的是客观性,文化强调的是主观性。人不同,自我的价值认知就不同,这种认知差异决定了人对外部世界的立场和态度的差异,决定了人与外部世界相处的行为方式的差异。这些差异形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性格特征。因此,人与人的差异是自我的价值认知差异,是文化差异。
叔本华对此有形象的表达:“生存环境只不过是对我们产生一种间接影响,每一个人的心灵也并不全合乎他周围的环境,各人都活在自我的心灵世界中。至于所处的世界如何,主要在我们以什么方式来看待。”
理解了文化的本质,我们就能在与外部世界发生冲突时,理性地调整自我的价值认知,努力与外部世界和谐相处。
理解了文化的本质,我们就知道,要改变一个人,除了重塑其文化外,别无他路。
PART.02
律师事务所文化塑造
律师事务所文化塑造是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没有文化塑造,律师事务所管理将表面化、权宜化,最终失去方向。
律师事务所文化分为律师个体文化、律师团队文化和合伙人文化。律师事务所文化塑造就是为事务所文化选择基本品质和方向,并通过有意识强化和不断践行,逐渐形成事务所稳定的文化品质和文化方向。
(一)律师个体文化的基本品质和方向
1.律师的自我价值认知
律师应以优秀律师定位自己,要求自己具备优秀的专业素养和较高的品格修为。
优秀律师应具备三个方面的专业素养:
(1)法律素养
律师对法律理论理解全面,融会贯通,不能断章取义,似是而非;对法律条文精研细读,准确适用,不能粗枝大叶,出现疏漏。
(2)思维素养
律师要站在全局看待事物,分清主次矛盾,抓住关键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
律师说话做事要高屋建瓴,切中要害。
(3)沟通素养
律师要以最少的语言,阐明自己观点;用最短的时间,获得当事人信任。
优秀律师应具备较高的品格修为:
(1)要有体谅之心,沉静之气
体谅之心,就是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就是珍惜他人信任,理解他人难处,包容他人不足。
对人体谅,就会表现出品格之良善。
沉静之气,就是摈除急躁浮夸,专注务实做事;就是在压力之下坚韧,在困难面前勇敢;就是对快乐保存而不炫耀,对痛苦庄重而不怯懦。
遇事沉静,就会表现出修为之厚重。
(2)要重视职业形象,坚守职业道德
在执业过程中,律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不欺骗当事人,不误导当事人;
既受当事人所托,必与之共担,为之尽心;
绝不为私心而损害当事人利益,绝不为金钱而有辱自我人格;
待人谦逊有礼,真诚宽厚;做事严谨规范,务实求精。
2.律师的执业理念
(1)受人所托,忠人之事
当事人委托我们处理法律事务,是对我们的信任和认可。对这份信任和认可我们应珍惜于心,不能辜负。我们应对当事人所托之事尽职尽责,关注当事人的利益如同关注自身的利益。我们要以审慎的专业思考、勤勉的工作态度,及时处理好当事人委托的事情,为当事人之事倾心尽力。
(2)超越利益考量,追求价值实现
我们在处理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时,应超越利益考量,追求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实现。
我们应强化专业精英的角色定位,在处理每一个法律问题时,都要精研细琢,不容小疵,务求尽善。我们拟写的法律文书,提出的法律意见或者问题的解决方案,都要展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智慧。
我们还应当有清正良善的人格修为,要为人忠信而不欺,胸怀磊落而无私,察人所难而体恤,得人所信而担当。
对于当事人委托的任何事务,我们都要全力以赴。处理好当事人的每一件事情,不只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也是在追求我们的价值实现。在经济利益和价值实现之间,我们更应看重后者,看重当事人对我们专业能力、职业操守、人格修为的综合认同,看重这种认同带给我们的激励和成就感。
(二)律师团队文化的基本品质和方向
1.团队合作让律师更强大
不管律师个人有多强大,其时间、精力、知识、经验始终有限。寻求合作,借助团队力量,聚合团队优势,我们就能弥补个人短板,降低工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职业形象。同时,在合作中我们加强了沟通,深化了感情,找到了依靠。团队合作,让我们在专业上和心理上都变得更强大。
2.团队合作需要律师体现个体价值
团队合作中需要律师体现出专业价值和人格价值。
所谓律师的专业价值,是指律师对于团队工作的分担能力。律师独立、妥善地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越强,对团队的专业价值就越大。
律师要提升专业价值,就必须自我认识、自我规划、自我学习、自我成长,逐渐形成自己的专业特长,切实分担团队工作。
所谓律师的人格价值,是指律师对于团队文化的正向作用。律师的观念、行为越是有利于维系团队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律师对团队的人格价值就越大。
律师要提升人格价值,就必须养成合作所需的人格品性。律师要顾全大局而不囿于个人好恶;要追求价值实现而少计利益得失;要勤奋坚韧而不怠惰畏难;要多担当少推卸,多激励少指责,多沟通少隔膜;要多换位思考,少自我中心。
3.团队合作需要律师有限牺牲
任何团队合作都需要牺牲。没有牺牲,团队必充满性格矛盾和利益冲突。
律师在团队合作中的有限牺牲表现为对自己性格的必要克制。律师都有独特的性格特征,若在合作中过分强调自我,不愿对自己性格进行必要克制,必然会与他人形成性格冲突,这会影响团队和谐与凝聚力。因此,请谨记荣格的话:“完全的自我只有在自然和上帝那里才能获得承认。”
律师在团队合作中的有限牺牲表现为与合作者分享利益。团队合作,利益分配要尽量平衡。要根据业务的来源、律师在业务谈判过程中的能力和方案、律师在业务处理过程中的专业能力和时间付出,综合考虑利益分配方案。每个律师都应客观评价自己在合作中的作用,尊重他人在合作中的价值,重视与合作者分享利益。
若一个人在合作中学不会牺牲,则无人愿意为你牺牲,孤军奋战不是勇敢和强大,而是自私者的悲哀。
(三)合伙人文化的基本品质和方向
1.合伙人对事务所应有较高层次的价值定位
为什么办事务所?要办一个什么样的所?合伙人必须认真思考这两个问题并找到答案。
有人办所是为了当“老板”,以表现自己在律师行业的资历或者成功;有人办所是为了不交或者少交提成费用,目的是为小利;有人办所是为了从律师收入中提成赚钱,做的是生意。如果合伙人对事务所的价值定位如此,则事务所必是一群乌合之众,没有灵魂和生命,没有凝聚力和感召力。
合伙人对事务所应有较高层次的价值定位。事务所不是满足合伙人个体利益需求的工具,而是全所律师实现自我价值的事业平台,是全所律师荣辱与共的组织归属。
2.合伙人对律师要有责任感,对事务所的发展要有使命感
对于那些认同事务所文化并追随事务所的律师,合伙人要有责任感,要主动关注律师的生存状态和心理需求,通过业务合作、情感交流、文化感召,让他们在事务所找到归属感。
合伙人要制定事务所的愿景,并肩负起实现愿景的使命。
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一个愿景,否则这个组织就缺少方向感和凝聚力。一个团队,不管以前多么优秀,如果没有愿景作为内在驱动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懒散、茫然。
事务所的愿景,就是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火种,只要不灭,它总会点燃那些志同道合者的激情,一起燃烧。
3.合伙人要有宽厚的人格修为和坚韧的意志品质。
合伙人的人格修为和意志品质,可用曾子的一句话表达:“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弘,宽广也,非弘不能胜其重;毅,坚韧也,非毅无以致其远。
PART.03
律师事务所管理的“一体两翼”
我曾思考一个人为什么选择追随他人或者追随一个组织,并写了如下短文:
我为什么和你在一起
我选择和你在一起,原因只有三个。
第一个原因是生存。
你专业精湛,人情练达;你勤奋专注,坚韧从容。你的力量让我找到生存的依靠。与你在一起,我便能勇敢面对工作的困难,无惧生活的风险。
第二个原因是情感。
你如此包容、关爱,富有体谅和担当之心。在我成功的时候,你与我分享;在我受挫的时候,你给我激励;在我孤独的时候,你给我依靠;在我无助的时候,你给我支撑;在我犯错的时候,你给我宽宥;在我迷失的时候,你给我指引。与你在一起,我便感到家人般的安全、亲密和温暖。
第三个原因是共同的文化理念。
你对人性的深刻洞悉,对生活的睿智思辨,对事业的执着信念与充沛激情,对人生价值的不懈追寻,皆如歌如赋,直抵我心。与你在一起,我便可以超越琐屑的纷争、利益的纠缠。我便可以承受艰辛和负重,与你携手,共享共担。
我在上述短文中,不但讲了一个人追随他人或者追随一个组织的三个原因,还讲了被追随者应有的专业能力、人格品性和文化境界。
我讲的三个原因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是相符合的。如果个体处于生存模式中,经济动机占主导地位;生存需要被满足后,社会需要占主导地位;社会需要被满足后,个体的自我实现需要就会凸显出来。
律师选择追随事务所,首先是为满足生存需求,再次是为获得情感关爱,最后是为找到文化认同。生存、情感、文化三个原因由先而后,层级依此递升。只有三个原因同时具备,事务所对律师才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律师才会在事务所找到归属感。
因此,合伙人应依据“三个原因”及其层级关系对事务所实施管理,我称之为事务所管理的“一体两翼”,即:以业务拓展和业务整合为主体,与律师共谋生存和发展;以情感沟通为一翼,强化对律师的情感支持和关爱;以文化塑造为一翼,强化对律师的文化凝聚和感召。
“一体两翼”是事务所管理行为的主线,不可偏废。事务所应围绕“一体两翼”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必须思考文化问题,重视文化管理,塑造优秀文化。只有如此,事务所才具有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