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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担任某公司老总行贿案法律帮助人与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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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担任某公司老总行贿案法律帮助人与辩护人
点击次数:1092
日期:2011-04-18
2011年4月15日下午,四川某公司老总曹某某因涉嫌在酒城宜宾行贿案,其亲属正式同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签订刑事委托协议书并签署授权书,特地委托本所律师团队成员魏东教授/高级律师、蒋华硕士/专家律师和李红硕士/专家律师共同承办本案,由蒋华硕士担任曹某某的法律帮助人与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立即同相关部门人员衔接,目前律师已前往宜宾市展开相应工作。本案后续情况,本网将予以密切关注和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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