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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石诉网乐侵权索赔经济损失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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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2-14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因认为百余首歌曲在线播放侵犯自己信息网络传播权,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滚石公司)将北京网乐天下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网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滚石公司诉称,公司发现网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站(www.yy.com)上向公众提供滚石公司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105首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其中涉及梁静茹、周华健、任贤齐等五名港台歌手,包括《让我欢喜让我忧》、《向左走向右走》等多首流行曲目。据此认为,网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判令网乐公司立即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4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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