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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十大案例之行政篇(九):某工程有限公司诉某教育和体育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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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04

    某工程有限公司诉某教育和体育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蜀鼎所何奇卿律师、姚尧律师、吕佳宏律师

(入选理由:建工纠纷因行政机关发包方拒不配合,因时间久远主要证据毁损灭失怎么办?蜀鼎律师另辟蹊径,通过启动相关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获得案涉工程的关键证据,最终二审改判全面胜诉,现已将200余万元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最大限度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09年,案外人X某冒用四川某建筑公司(原告)名义与某县教育和体育局(被告)签订施工合同,承建该县七个工程项目,但X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进场修建。后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到四川某建筑公司,经各方协调,四川某建筑公司同意承接,并于2010年将案涉七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后,四川某建筑公司向某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了全部竣工结算资料,要求支付工程款,但某县教育和体育局均以尚在审计中予以拖延。直至2014年某县审计局才委托四川某造价咨询公司进行案涉七个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却又因某县教育和体育局未向四川某造价咨询公司支付案涉工程审计费用,该公司拒绝出具案涉工程造价审核报告。2020年8月,四川某建筑公司迫于无奈,替某县教育和体育局向造价咨询公司垫付了竣工结算审核费用后,才取得案涉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但某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此结算拒不认可,也拒绝支付工程款项。

  


   

案件难点

1. 在案涉工程未最终结算,且已交付使用长达10余年之久,存在部分工程毁损灭失,不具备鉴定可能的前提下,如何实现工程款的主张?

2. 本案涉及民族地区,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明显,如何穷尽一切可能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


     

    

精彩的代理工作


1. 本案时间跨度长,自2009年至起诉之日,四川某建筑公司已数十次亲自前往甘孜藏族自治州某县要求某县教育和体育局支付工程款均无果。经与当事人沟通,其陈述工程竣工后,所有过程资料都交与某县教育和体育局,因此其并无任何工程相关资料。因此证明本案未过诉讼时效成为代理律师首要突破的难点。为此代理律师在起诉前多次前往甘孜藏族自治州某县调查取证,取得了当事人的相关信访资料,达到诉讼时效未过的证明目的。

2. 本案涉及民族地区,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明显,一审法官明显偏向某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代理人提起的追加第三人申请、中止审理申请、责令提交书证申请均不予同意,在开庭的前一天才将某县教育和体育局的证据全部送达到代理人,不出意料,一审法官判决驳回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在法院未准许我方提出的追加第三人申请、中止审理申请、责令提交书证申请的前提下,现有证据要证明工程款的具体金额尚不充足,在此情况下,代理人另辟蹊径,立即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某县发展和改革局、某县审计局、某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之行政诉讼,获得案涉工程的相关证据,形成有利证据链,最终获得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依法改判支持了我方200余万元的工程款项。后某县教育和体育局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经代理律师的努力,再审驳回某县教育和体育局再审申请。


代理效果


本案历经一、二审、再审及由此衍生的多个行政诉讼纠纷,代理律师进行庭前分析、调查取证,克服高原反应及地方保护主义,突破案涉七个工程项目早于2010年竣工交付,部分工程已拆除、相关结算资料早已提供予发包方,委托人并未保留、案涉工程尚未结算等证据缺失的诉讼难题;另辟蹊径,通过启动与某县审计局、某县财政局、某县发展和改革局、某县教育和体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获得案涉工程的相关证据,形成有利证据链,最终获得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支持四川某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及再审驳回某县教育和体育局再审申请的裁定。并在判决生效后多次奔赴甘孜藏族自治州某县,在短短两个月内就获得200余万元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体现蜀鼎律师精湛的法律专业及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






铸鼎于蜀,业盛九州



    

律 师 简 介



    

     

何奇卿 律师



何奇卿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与财会专业双学历及证券从业资格。现为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第十届四川省律师协会文宣委委员。曾先后从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民商事审判、投资企业风险控制等工作,先后获得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法官、优秀律师等荣誉,曾因抗震救灾表现突出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记三等功一次,其先进事迹被国家工商总局机关报《中国工商报》等媒体宣传报到。有数十篇论文、近百篇新闻稿件在国家、省、市级各类媒体发表。主攻方向:银行与保险、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公司股权架构与税收策划、房地产开发与建设工程、侵权纠纷、知识产权保护、婚姻家事、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曾为多家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银行、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与建筑企业、政府机关、会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机构、国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提供法律服务。何奇卿律师执业以来,秉承“博学精进、独立审慎、诚信专注”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肯定与一致好评!


     

    

姚尧 律师



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娴熟的律师职业素养、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先后为四川省航务海事管理事务中心、四川省亚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天津鑫沣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马龙小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宇洲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启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成功代理了涉及民事、商事等各类法律案件,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吕佳宏 律师



法学学士,曾在大型物流企业法务部担任公司法务,参与多个大型国企的项目收益债、公司债券、债权融资计划等项目的推进工作。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涉及建设工程、公司法领域、劳资纠纷、保险理赔及交通事故等众多领域。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秉承“博学精进、独立审慎、诚信专注”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肯定与一致好评。
专业领域:建设工程纠纷、公司治理、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及行政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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