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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为盗窃案薛某无罪辩护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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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1-09
    2010年11月25日,我所廖宏程、吴明刚两位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担任成都市某大型商场金银首饰遗失一案(入室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的法律帮助人。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薛某某,并多次与其家属沟通,最终办案机关采纳两位律师的意见,以证据不足将犯罪嫌疑人薛某某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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