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魏东博士/高级律师收到了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魏东博士/高级律师担任辩护人并出庭进行辩护的武汉市侯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告人侯某某获轻判缓刑(判三缓四)。这是魏东博士/高级律师通过开展艰苦细致的辩护工作后获得的又一成功从轻辩护案例。
目前,侯某某已经获得人身自由并全身心投入了其公司事务和商业活动。
魏东博士/高级律师担任侯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人之进程纪要:
2010年9月30日,武汉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告人侯某某正式被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重新获得了人身自由,因为辩护人魏东律师和周江明律师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罪轻辩护并请求作出免除处罚或者缓刑的辩护意见,律师同时还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
2010年9月3日,武汉市侯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魏东博士/教授/高级律师接受被告人侯某某亲属委托,出庭为侯某某进行辩护。
2010年4月初,武汉市侯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律师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魏东教授/高级律师,同湖北省武汉市有关办案人员多次进行联系沟通,并初步定于本月中下旬前往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就本案证据事实和法律问题交换意见。
2009年9月27日,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魏东博士/高级律师接受委托,依法担任湖北省武汉市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的法律帮助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魏东博士于9月29至30日亲赴武汉市同湖北省有关侦查机关进行了有效联络并成功申请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向侯某某讯问了有关案件情况、讲解了有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概念和法律规定、解说了法律所赋予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并在武汉市同有关专家律师研究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侯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由湖北省武汉市某区公安分局管辖侦办,魏东博士初步确定了在武汉市的合作律师并初步拟定了致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律师意见书,力争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侯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已进入移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魏东博士/高级律师正抓紧同审查起诉机关进行衔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