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上午,曹某某涉嫌受贿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被告人曹某某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至此,两名专家律师共同完成了刑事辩护任务,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赞许。
2013年1月6日下午,成都市某官员曹某某涉嫌受贿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我所管委会主任魏东博士和李红硕士共同出庭作为本案被告人曹某某的辩护人进行了罪轻辩护。本案当日休庭,法庭宣布将改日宣判。
此前2012年10月31日,担任涉嫌受贿案被告人曹某某辩护人的魏东博士/教授/高级律师和李红硕士/专家律师一起依法会见了被告人,针对该案正处于审查起诉环节的有关案情事实和法律问题同在押被告人沟通了意见。此前8月8日下午,成都市原某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曹某某涉嫌受贿案被成都市某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曹某某亲属专门赶至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楼,特地委托我所魏东博士/教授/高级律师和李红硕士/专家律师共同担任曹某某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两位辩护律师立即着手展开了相应的法律帮助工作并同办案机关进行了联系,提出了尽快依法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