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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某虚开发票案无罪辩护获初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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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12-04

        2011年12月2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撤回起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告人邹某某当日获保后回家团聚,其辩护律师魏东博士和郑子军硕士向邹某某及其家属表示问候,同时向接受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这是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魏东博士/教授/高级律师领导的刑事辩护专家律师团队所取得的成功无罪辩护的又一个典型案例。

        本案于2011年6月30日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魏东博士/教授/高级律师和郑子军硕士/专家律师共同出庭为邹某某辩护,两位辩护律师发表了长篇精彩的无罪辩护意见;李红硕士/专家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团成员参加了整个辩护工作并到庭旁听。此前于2010年11月27日(周六),宜宾市某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犯罪嫌疑人邹某某亲属正式聘请本所专家律师魏东博士/教授/高级律师和郑子军硕士/专家律师(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担任邹某某的辩护人。

        这是本所专家律师正式受托办理的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和逃税案中最具有挑战性的案件之一,此前,本所专家律师成功办理了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眉山市、南充市以及湖北省武汉市等地的多起相关案件。本所专家律师魏东博士最近于2010年10月办理完结的一起相关案件是湖北省武汉市侯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侯某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轻判缓刑。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立即加班加点地展开了相应的准备工作,拟定了全面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安排,辩护律师于2010年11月29日(周一)赶赴宜宾市,同有关办案机关进行正式衔接和沟通意见,同时开展有关调查取证工作。后续的辩护工作情况有待进一步报道。

        据悉,魏东博士的刑事辩护业务活动领域不但遍及四川省二十余市州,而且早于2001年以来即已超出了四川省管辖范围,成功受托担任了由重庆市、云南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等省市司法机关管辖办理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辩护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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