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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唐某某制造毒品被判死刑案上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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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3-29
        2011年3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通知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魏东博士/教授/高级律师和李红硕士/专家律师领取“裁定书”,裁定将两位律师共同担任辩护人的唐某某涉嫌制造毒品案(唐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发回四川省某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刑事辩护工作获得初步成功。通过辩护律师魏东博士和李红硕士共同努力开展的刑事辩护工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决定将本案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有利于促进了本案客观公正审理和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有利于避免死刑适用不当的严重事件发生。

        此前,四川省公民唐某某因涉嫌制造毒品罪被四川省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唐某某不服一审判决而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案移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程序。

        唐某某亲属近日通过各种渠道同本网首席辩护律师魏东博士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决定委托本网辩护律师团队魏东博士/高级律师和李红硕士/专家律师共同担任唐某某二审辩护人。唐某某亲属正式同本网首席律师所在的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委托协议》。接受委托后的当日,辩护律师立即着手开展了死刑案犯二审辩护相关的准备工作,初步拟定了详细的辩护工作方案。

        四川成都辩护律师魏东博士和李红硕士反复多次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衔接,向有关办案人员阐述了本案辩护意见。本案的书面辩护词经过修改完善之后提交给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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