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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以协议方式由实际出资人将股权委托他人代为登记持有的情况累见不鲜,称之为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名义股东作为社会交易人,难免对外产生债务,甚至在代持股权前既已存在负债,当债务未能履行时,股权因登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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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魏东教授、合伙人梅松律师、合伙人何为律师于2017年9月接受赵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与闫某某、周某某、四川某置业公司、成都某投资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的诉讼代理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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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执行主任张晓远律师和合伙人张乃博律师为某大型国企下属基金合伙企业代理的合同纠纷案,8亿多元的诉讼请求均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本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8亿元,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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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响应司法部建立典型案例库的号召,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对近年来我所律师办结的成功案件进行整理,精挑细选出部分典型案例上报司法部参与竞选。我所魏东教授、合伙人李红博士、合伙人何为硕士承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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