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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起诉陈晓 陈晓祸起口无遮拦对媒体“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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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6-23

来源:京华时报

    国美电器与陈晓之间的恩怨情仇似乎还没到尽头,并伴有愈演愈烈的态势。昨天,国美电器公开表示,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以合同违约对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陈晓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立案。

  >>事件经过

  陈晓口无遮拦惹官司

  昨天下午,国美电器统一向媒体发布一篇《陈晓口无遮拦惹官司》的新闻稿中称,国美电器前董事局主席陈晓可能会为前不久对媒体口无遮拦的“爆料”付出代价。国美电器日前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合同违约对陈晓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事情还要追溯到陈晓离开国美后。今年3月10日,陈晓主动辞去国美董事会的职务,随后的时间里他一直比较低调,对于之前发生的“国美事件”鲜少表态。不过,5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陈晓专访。

  报道中,陈晓不仅披露国美有严重财务漏洞,同时对于国美的股价微词颇多。“那些股票很快我就会卖掉,因为国美电器的股价在我看来不可能再涨了,这样的股票在投资价值上是没有前途的。现在外界都在说是大股东和贝恩投资联手让我出局,但我要说的是,如果我自己坚持不走,没有人可以赶我出局。”

  不过,陈晓对文章中的内容矢口否认,对此辩解称作者是“从一场无议题的私人闲聊中片面抽取内容所发表的文章,是缺乏常识的个人理解。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

  虽然当日国美紧急发表公告澄清问题,但受到陈晓爆料影响,国美电器当日股价大幅下跌,下挫3.56%。

  社会舆论对陈晓的做法评价不一,大部分观点认为陈晓“爆料”的行为和他宣称要保护公司与员工的一贯表态背道而驰,有违职业道德和个人职业操守。

  >>国美表态

  这不是私人恩怨

  “5月11日发布公告之后我们就开始为起诉陈晓做准备,拖了40天是因为国美公司性质不同于其他企业。”昨天国美董事会授权负责本次诉讼的执行董事邹晓春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陈晓曝光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是境外注册公司,因此此次起诉属于涉外案件,报批流程相对一般公司较为复杂。

  邹晓春表示,“前几天法院通知我们去交费,正式起诉已经被正式立案。”按照法院方面诉讼费用执行标准,涉外案件诉讼费用一般高于普通国内企业,但此次诉讼费用仅几百元,并预计陈晓会在两周内收到法院发出的起诉书。邹晓春强调,已经将手头的证据上报法院,陈晓收到起诉书后可以提供证据对起诉书进行反驳,但邹晓春认为,“陈晓已经承认了自己说过的话,他只是认为媒体不该报道”。

  “关键是他不该说,而且说错了,这个不是私人恩怨,是董事会委托我负责讨回公道。”据邹晓春介绍,陈晓在离职时与国美电器签署了一份协议,明确写明陈晓在离职时向国美作出的各项承诺。邹晓春表示:“国美为维护公司的商誉及利益不受恶意伤害,并保护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就陈晓合同违约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还将就陈晓不实言论等侵权行为,进一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据透露,除了要求陈晓公开道歉外,国美电器对陈晓提出了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但具体数目未透露。

  >>陈晓表态

  难以停止的纠纷

  昨天下午,京华时报记者拨通陈晓电话,他表示自己也刚刚从媒体得知这个情况,但还没有收到任何法院方面的起诉书,陈晓表示,将咨询法律顾问按程序来处理此事。他强调,因为还没收到正式起诉书,因此不想对5月份“财务漏洞”的事件展开评论。

  此外,对于国美的起诉陈晓表示很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我这段时间在休假,本来想平静一下,却遇到这样的事。”令陈晓不解的是:“企业在业务上还有很多事要做,现在找这样的事情一定会分散管理层精力,所以我是很不理解的。”

  >>邹晓春回应

  诉讼不分散精力

  作为“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文章的作者,同时是此次事件当事人的《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郎朗昨天在其个人微博上发言:一个多月前国美就通过中间人希望我能交出所谓的采访录音,作为他们起诉陈晓的证据。郎朗认为:“国美有些人总是希望有事,有事他们就可以有利益,没有人真的为了企业安定发展着想,当一切刚刚要风平浪静,一些人又开始兴风作浪了,媒体不关注国美有人觉得不舒服,当苏宁用10年规划吸引眼球时,国美却在制造新一轮的是非。”

  据悉,此前两天苏宁电器发布未来10年规划,对门店扩张、业态发展作出明确表述,全部力量集中在公司发展中。

  对于官司十分分散国美管理层精力一说,邹晓春昨天表述,国美负责公司经营与打官司的并不是一个部门,不会因为与陈晓的官司而牵扯上公司管理层,公司发展正按照既定的战略进行着。

  此外,京华时报记者连线接近黄光裕方人士,其表示,此事涉及国美电器上市公司与陈晓,大股东方面不方便做评论。不过,大股东支持上市公司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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