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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优先提拔使用优秀援藏干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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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5-31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省出台《援藏干部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援藏干部人才,三州各级党委(党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征得派出单位同意后提拔使用,不占受援单位领导班子职数,挂职期满回原单位安排相应职务或保留待遇。

  为进一步加强援藏干部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援藏干部人才在推进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支援藏区建设与培养锻炼干部人才 “双赢”目标,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援藏干部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就援藏干部人才管理、使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派出单位在领导班子换届、机构改革、职位补缺等干部人事调整时,对表现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援藏干部人才,经考察合格,应优先提拔使用。

  择优选派

  援藏党政干部从后备干部中选派

  《办法》要求,要择优选派援藏干部人才。其中:援藏党政干部,一般应从各级后备干部中选派。援藏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重点选派既有专业技能,又有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条件符合的可挂任相应领导职务。援藏干部人才领队,应选派正县级后备干部。

  援藏干部人才挂职服务时间一般为两年,挂任职务不占受援单位领导班子职数。符合提拔条件特别优秀的干部人才,可提拔后再派往藏区。

  规范管理

  三州管理为主 及时向派出单位通报情况

  援藏干部人才在藏区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与三州各级党委(党组)共同管理,以三州各级党委(党组)管理为主。

  其中三州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援藏干部人才交流座谈会,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与派出单位的常态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派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与援藏干部人才的谈心谈话,至少开展一次赴藏区的看望慰问活动,至少组织一次援藏干部人才的健康体检,及时解决援藏干部人才家庭实际困难和问题。

  科学考核

  年度评优秀不占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比例

  援藏干部人才的平时考核,由三州各级组织部门进行。年度考核由受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与受援单位干部职工一同进行,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年度考核结果由三州各级组织部门反馈派出单位,作为选拔使用和职务升降、奖惩、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援藏干部人才挂职期满,由省委组织部组织派出单位、三州党委组织部等,对援藏干部人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通过考核,省、市(州)委组织部直接掌握一批政治素质好、品行能力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人才,并纳入各级后备干部管理。对援藏期间连续两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且考核组提出提拔重用建议的,派出单位党委(党组)应予以提拔重用。

  使用激励

  在藏区获提拔后回原单位安排相应职务

  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援藏干部人才,三州各级党委(党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征得派出单位同意后提拔使用,不占受援单位领导班子职数,挂职期满回原单位安排相应职务或保留待遇。

  援藏专业技术人才在藏区服务期间,原单位保留聘任岗位;原单位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援藏专业技术人才;援藏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原单位所聘岗位年度考核结果。援藏专业技术人才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评选国家、省各类专家称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选拔;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的,可破格申报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记者 周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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