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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鼎所在全省首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评选中喜获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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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08

    2017年5月5日由四川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的四川省首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评选结果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市大成宾馆隆重举行,来自四川省高级人民能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四川大学、省社科院等单位领导及特邀媒体嘉宾、获奖律师代表约70人参加了发布会。省律师协会刘守民会长到会并致辞,省律协周红民副会长主持新闻发布会。

    为充分发挥优秀辩护词、代理词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业务的专业性、规范性指导,展示律师良好职业形象,从2016年8月开始,四川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四川省首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的征集评选活动。经过前期的征集及初评,经由省律协邀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四川大学、省社科院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共同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专业评审,最终从全省1万余名律师所报送的190篇代理词和辩护词中评选出四川省首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

    蜀鼎所管委会主任魏东教授和合伙人何为律师共同撰写的《何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辩护词》、魏东教授和合伙人李红博士共同撰写的《田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二审辩护词》同时被评为四川省首届律师“十佳辩护词”。蜀鼎所合伙人李红律师、何为律师作为获奖作者参加发布会,何为律师在发布会上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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