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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专家律师郑子军成功辩护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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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2-01

       

         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家律师郑子军接受家属委托,代理某公司股东、副总经理陈某涉嫌骗取贷款、职务侵占、虚开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本案在当地影响重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有四个,涉嫌犯罪数额巨大,其中指控骗取贷款3亿元,职务侵占2.3亿元,虚开发票近1.5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亿余元接受委托后,郑子军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陈某,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详细研究数百本卷宗。通过会见及阅卷,律师了解到本案的辩护难度非常大,但基于律师多年的专业判断,仍对骗取贷款、职务侵占、虚开发票三个罪名的指控选择无罪辩护方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指控则选择罪轻辩护方案,进而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辩护意见:其一,《起诉书》指控的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虚开发票罪,因陈某主观上并不具有犯罪故意,客观上也并未参与实施三个指控的犯罪,指控欠缺犯罪构成要件,认定事实不清,前述三罪指控依法不能成立;其二,《起诉书》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针对陈某实际参与的犯罪数额认定不准确,应根据其实际参与情况准确认定;其三,陈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自首、犯罪中止、认罪悔罪、初犯、从犯等从宽情节,不具再犯可能性,且陈某本人对于解决追赃挽损问题能够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建议对其从宽处罚。2019131,法院出具了刑事判决书,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被告人陈某自首判处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被告人陈某家属对郑子军律师的辩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案件一审辩护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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