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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鼎律师魏东和李红为廖某涉合同诈骗案无罪辩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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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2-01

            

              

 

      2019年1月22日,成都老总廖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串通投标罪一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当庭宣判,判决廖某某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串通投标罪免予刑事处罚。廖某某在因本案被羁押6年后终获自由,其家人和公司诉讼代理人难抑激动情绪,当庭落泪。

此前于2015年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廖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55万元。被告人不服原一审判决而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7月,本所专家律师魏东教授、李红博士接受廖某某亲属委托,担任廖某某二审辩护人。两位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数次到省高院阅卷,整理了约10万字的阅卷笔录,梳理了案件焦点问题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经反复研究,制定了为廖某某进行全面无罪辩护的辩护方案,形成了数万字的书面辩护意见、质证意见和辩护证据向法院提交,并多次向承办法官汇报案件情况和沟通辩护意见。四川省高院经开庭审理本案后,依法采纳了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6年6月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本案发回重审过程中,辩护人多次向法院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参加了本案两次庭前会议,三次开庭审理,就本案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充分、有力而有效的辩护。经过3年多艰难而努力的工作,终于迎来了廖某某被控合同诈骗罪等三罪无罪、一罪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

 

 

 

本案廖某某所涉合同诈骗罪获得无罪判决,是蜀鼎所律师刑事辩护业务活动中所获的又一佳绩,此前,已有数十起合同诈骗或其他经济犯罪类案件获得了撤销案件、不起诉或无罪判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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