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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远副教授应邀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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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9-21

2010917日上午,我所执行主任张晓远副教授应邀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讲授《物权法若干疑难问题》。来自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元市七个基层法院的法官100多人听取了本次讲座。在三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张晓远副教授就物权法的主要制度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变动、不动产登记、征收以及形式物权与事实物权、婚姻领域内的物权变动等特殊疑难问题,联系审判实践做了精彩的讲解,取得良好的授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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