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2日下午,我所王竹副教授在成都市新华宾馆为参加“司法部法律援助西部轮训计划四川培训班”的来自全省各地、市、州和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的200余位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讲授《侵权责任法》。
“司法部法律援助西部轮训计划四川培训班”由司法部主办,四川省司法厅承办,每年举办一次,今年的主要学习重点是《侵权责任法》,由我所王竹副教授讲授。王竹副教授为学员系统讲授了侵权责任法的特点、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抗辩事由、侵权责任方式、数人侵权责任、公平责任、替代责任、网络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学校伤害事故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动物损害责任和物件损害责任等内容。
王竹副教授的讲解深入浅出,结合实际,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