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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鼎刑辩】蜀鼎律师参加《刑法修正案(十二)》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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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3

      2024年4月19日下午,“《刑法修正案(十二)》理解与适用培训会”在成都市新华宾馆隆重举行。本次培训会由成都市律师协会主办,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承办,来自成都市公安、检察、法院、律师界的代表和德阳、眉山、资阳、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律师界的代表共计300余人现场参加了会议,线上共计约3500余人观看了此次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由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自强博士主持,会议邀请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胡东飞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魏东教授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魏庆锋庭长担任主讲嘉宾。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胡东飞教授以《民企内部人员的背信犯罪》为题,从修法情况、三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以及具体解释三个维度,就《刑法修正案(十二)》所涉民企背信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魏东教授以《新修正民企腐败犯罪的解释适用》为题,详细阐释了新修正民企腐败犯罪的解释立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解释适用以及行贿罪的解释适用三个重要问题。为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二)》,魏东教授提出了“三个兼顾”的重要命题:一是要兼顾好后果导向(三个效果的统一)与法教义学的整全融贯性,二是要兼顾好民企高管与国企高管的差序化司法效果,三是要兼顾好“受贿行贿一起查”与“受贿行贿分别处、依法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魏庆锋庭长以《刑法修正案(十二)若干问题思考》为题,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历史任务、行贿犯罪问题、平等保护相关问题以及促进企业依法治理和日常管理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蜀鼎刑辩”团队成员魏东教授、周海浪律师现场参加了培训会,何为律师、田维律师、梅松律师、樊蓓律师、侯翰律师、陈莉萍律师、张琳琳律师、黄绍君律师、张乃博律师、魏汪洋律师助理等线上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近十余年来,蜀鼎律师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及部分省市政法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刑事法律专业培训与研讨活动,尤其是积极为成都市纪委监察委、成都市所辖区市县的部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讲授刑法理论与实务问题,受到了广泛好评。蜀鼎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通过十余年努力,成功铸造了“蜀鼎刑辩”品牌,在四川省乃至全国享有良好声誉。


蜀鼎刑辩 铸鼎于蜀 业盛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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