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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鼎·刑辩】贪污案的认罪认罚辩护与从犯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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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17

     

贪污案的认罪认罚辩护与从犯辩护

蜀鼎刑辩团队 魏东教授、何为律师

2023春节前夕,四川省某县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至此,承办本案的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提出的“缓刑”辩护意见,某某有幸在过春节前夕与家人团聚,能够回家过年,实属难能可贵。某某及其家属向本案辩护律师团队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东教授何为律师表示非常满意
为总结和交流蜀鼎律师的刑事辩护经验,特向律师同仁分享贪污案中认罪认罚辩护与从犯辩护的成功经验,具体分为“辩护思路与效果”“辩护亮点”两个部分:
 一、辩护思路与效果
 针对本案公诉机关指控某国有企业老总某某伙同民营企业家某某通过签订虚假居间服务合同的方式,共同侵吞国有资产300万元,两人各自分得150万元;某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共同犯罪),某某具有自首、积极退赃退款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对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蜀鼎刑辩团队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的辩护意见:辩护人不同意公诉机关认定某某系即不区分主从犯并提出明显偏重的量刑建议不建议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蜀鼎刑辩团队在法院审判阶段提出的辩护意见
,应依法判决认定某某系从犯,对此《起诉书》没有予以认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认定;
,应依法判决认定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对此《起诉书》已经依法予以认定;
,应依法判决认定某某具有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多项从宽处罚情节,尽管公诉机关尚未正式出具《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是某某在审查起诉环节、庭审中均明确表示认罪认罚,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依法予以认定;
,人民法院应综合考虑全案证据事实情况、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政策精神、依法公正司法的立场,在综合考虑某某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和全额退赃等多项法定与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某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蜀鼎刑辩团队的辩护效果: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某某犯贪污罪,同时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缴、积极缴纳罚金等情节,依法判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总体上看,本案辩护效果令人满意。
 、辩护亮点
本案辩护成功,最为精彩和有效的三个亮点是:
其一,最大亮点:“从犯”的法理辩护有奇效。
在本案定性为贪污罪以及自首等情节的前提下,“从犯”的争议焦点如何辩护在根本上决定了本案的法定刑档次和缓刑适用,可以说,“从犯”辩护不成功则难以适用缓刑,“从犯”辩护成功才是适用缓刑的决定性因素。公诉人认为不能认定某某为从犯,理由在于300万元的操作过程和案发前的存放状态都是由某某主导控制。对于公诉人的该观点,必须充分运用刑法教义学的共犯论原理进行强有力的反驳,辩护人在这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这是本案辩护成功值得关注的最大亮点。
辩护人魏东教授何为律师向法院提出以下辩护观点和法理论证意见本案应依法认定某某为从犯,公诉人提出的不予区分主从犯观点不符合本案事实真相、法律规定和法教义学原理。主要理由在于:贪污罪的法理是职务犯罪、特殊主体犯罪,特殊主体及其职权行为才是贪污罪的犯罪支配力行为(犯罪支配理论),因此在贪污罪共同犯罪的主从犯认定中,通常应当依法认定作为特殊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是主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全部操作行为依法只能认定为帮助行为(即贪污罪实行行为的帮助行为)、帮助犯只有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教唆、胁迫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共同贪污等特殊情形下才存在不区分主从犯的可能性,而本案显然不属于这种特殊情形。应当说,辩护人关于贪污罪的法理、尤其是主从犯法理辩护非常成功,辩护人说理更符合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规定和最高法指导案例的裁判要旨,更具有说服力,最终获得了人民法院的充分认可和依法采纳,这是本案辩护的最大亮点。
其二,值得大书特书的亮点:“认罪认罚”的法理辩护和处理策略得当。
可以说这也是本案辩护成功的又一亮点,值得大书特书。某某和辩护律师不认同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没有简单草率地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没有在法院审判阶段赌气地放弃认罪认罚情节辩护,最终成功地争取到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情节并获得了更轻的处罚,这是值得辩护律师总结的成功经验。本案中,在公诉机关不认定从犯、不同意提出缓刑量刑建议的情况下,如果被告人片面地为争取认罪认罚情节而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话,辩护效果很可能达不到最终获得缓刑判决的辩护效果最大化;如果辩护人不坚守实质意义上的认罪认罚情节或者任由被告人“自辩无罪”等情况发生,则辩护效果同样很可能达不到最终获得缓刑判决的辩护效果最大化。那么,本案在“认罪认罚”情节的辩护策略上采取了有所为有所不为、张弛有度的技术战法,既不是简单地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了事,也不是当庭拒不认罪,而是采取了当庭认罪认罚的诚恳态度和实际行动,获得了人民法院的充分认可,最终为被告人争取获得缓刑判决创造了最佳条件,这是本案辩护律师团队的高明之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吸纳。
其三,不可忽略的亮点:“缓刑”的法理辩护和刑事政策辩护成功。
贪污贿赂犯罪的缓刑适用在实践中通常都是严格审查适用,但是辩护律师不能因此就简单地放弃缓刑辩护,相反,辩护律师要根据具体案情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提出缓刑的辩护意见,依法据理力争,依法为被告人获得缓刑判决提出充分、有效的辩护意见。本案就是一例,如前所述,人民法院最终依法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缓刑适用的辩护意见,切实做到了依法公正审判,在综合考虑全案证据事实情况、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政策精神、依法公正司法,尤其是某某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和全额退赃等多项法定与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最终依法对某某适用缓刑。所以说,本案某某“缓刑”的法理辩护和刑事政策辩护成功,同样是一个不可忽略的成功辩护亮点。
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蜀鼎刑辩”团队专家律师通过十余年努力,成功铸造了“蜀鼎刑辩”品牌,在四川省乃至全国享有良好声誉。
蜀鼎刑辩,铸鼎于蜀,业盛九州


律 师 简 介



            

           

魏东 教授


法学博士/教授/博导/高级律师,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后、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导,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获“四川省优秀律师”“中国刑辩大律师”(中国专业律师网)、“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承办律师”(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法律博客“2011年十大影响力博主”、“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律师”(法易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是全国知名刑辩律师、知名刑法专家。



               


何为 律师


法学硕士,蜀鼎所合伙人,四川省律师协会规则与大数据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协刑辩协会刑事法业务部部长。何为律师连续六年荣获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9年4月,何为律师被评为“2017-2018 年度成都市优秀律师”。2020年4月 何为律师被评为四川省刑事专业律师。何为律师已成功办理两百余件刑事、民事、经济案件,案件总标的高达三百亿元。迄今为止为上百名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了卓有成效的辩护与法律帮助。何为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撤销案件的有7起,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案件有6起,全案无罪辩护成功案件有1起,部分罪名无罪判决的有3起,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或者缓刑、免除处罚处理、二审上诉人获得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有6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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