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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鼎·刑辩】醉驾人G某获不起诉决定 蜀鼎律师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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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15

          

202332日,C市某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对涉嫌危险驾驶的G某不起诉的决定。G某向承办检察官秉公执法表示感谢,向辩护人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何为律师的专业辩护和工作效果表示非常满意。



2023142320分许,G驾驶小型轿车在C×路东180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G被查获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9±3.9mg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2023220日,该案移送至C某区人民检察院

何为律师通过查阅案卷材料和询问当事人,综合分析案情,提出请求对G某作出不起诉的律师意见,向检察院陈述了以下7点理由

第一,G为夜间驾驶,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
根据C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血液乙醇浓度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G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62.9±3.9mg/100m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为2.4%,包含因子K=2,置信水平约为95%),即最低乙醇含量为159mg/100ml。且G某为夜间驾驶,当时人流量相对较小,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根据相关规定G某的情形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第二,G为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而首先主动选择打出租车、请代驾,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G某酒后最开始是选择了打出租车,到了前一晚车辆停放地点后,也是首先选择了叫代驾,但因定位错误,代驾走错路,迟迟未到,G某便抱着侥幸的心理驾驶。
G某一直保持清醒的头脑,看到有交警查酒驾,便主动停止驾驶打灯靠边接受检查。

第三,G的醉驾行为未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危害后果,没有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属于犯罪情节轻微
本案没有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未造成任何危害后果,没有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根据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恳请贵院对G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第四,G具有坦白情节,本次犯罪行为已经给本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G某在挡获、吹气、抽血、接受传唤的过程中,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的行为,而是一直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及开展相关工作,并联系证人主动到公安机关作证。G某已充分认识到犯下罪行的违法性,本次犯罪行为已经给G某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第五,G自愿认罪认罚,恳请对其从宽处罚
G某早在公安机关调查阶段便真诚认罪认罚,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G某也一直稳定如实供述。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G某属于主动认罪、早认罪、彻底认罪,建议对其最大幅度从宽处罚。

第六,G某系初犯,一贯表现良好,从未有违法犯罪的记录
G某此前从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一直是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邻里关系良好,经过教育后,再犯罪的意愿及可能性极低。

第七,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政策看,建议对G某最大限度从宽处罚
G某是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等,员工人数近200人;该公司一直保持纳税A级企业,信用良好,目前还有多个在建工程未完工,恳请对G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最大限度避免因为G某的犯罪行为而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G某平时也是一位热心公益的善良的公民,202212月给某县某村65岁以上老人捐赠500套衣物,2023112日再次无偿为某养老服务中心捐赠120套羽绒保暖衣,G某积极履行民营企业家回报社会的社会责任感。

综上,G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但恳请检察机关考虑到G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没有从重处罚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情形,请求贵院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给G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G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某区检察院对辩护人提交的律师意见高度重视,最终检察机关经研究决定,采纳了律师意见,于202332日作出了对G某不起诉的决定。

何为律师表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而酒后驾车。虽说本案中G被不起诉,但这并不是法律在给醉驾松绑情节严重的醉驾行为依然会被判处刑事处罚,所以,公民应该拒绝酒驾、醉驾         


律 师 简 介



        

        

何为 律师



法学硕士,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省律师协会规则与大数据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协刑辩协会刑事法业务部部长。何为律师连续六年荣获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9年4月,何为律师被评为“2017-2018 年度成都市优秀律师”。2020年4月 何为律师被评为四川省刑事专业律师。何为律师已成功办理两百余件刑事、民事、经济案件,案件总标的高达三百亿元。迄今为止为上百名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了卓有成效的辩护与法律帮助。何为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撤销案件的有7起,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案件有6起,全案无罪辩护成功案件有1起,部分罪名无罪判决的有3起,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或者缓刑、免除处罚处理、二审上诉人获得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有6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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