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流沙,一段过往
站在2023年伊始,细数过往的365日
一切皆是回忆,一切皆值得珍藏。
在广大网友的支持下,蜀鼎公众号新闻被大家广泛宣传及转发,收到大家众多的点赞和关注。
55篇新闻热点、100余张精美照片、20多场学习活动、10多份喜报……回顾一年我们的故事,至今仍回味无穷、印象深刻。
在2023蜀鼎十五周年即将到来之际,蜀鼎官微重磅推出“请回答:2022”系列年终盘点之新闻篇。
我们将通过盘点蜀鼎年度十大新闻,一起回顾成长奋进的蜀鼎2022。
哪个新闻让你印象最深刻呢?
NO.1
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7月,经过14年快速、稳健的发展,蜀鼎所规模已迈入四川前列。蜀鼎所员工总数逾100名,执业律师80余名,自有交通便利、环境优雅、设施先进的办公面积1000余平方米。蜀鼎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20余名律师受聘各大高校担任教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10余名律师拥有博士学位, 50余名律师拥有硕士学位,20多位律师拥有高级职称和专业律师证书。众多律师具备多专业复合背景,能熟练使用多种工作语言。
多年来,蜀鼎致力于打造“高端所、品牌所”,曾多次获得“四川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成都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群众喜爱的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最高人民法院网、最高人民检察院网、华西都市报等全国几十家大型新闻媒体均对我所律师的工作业绩进行了专题报道。我所律师除了承办各类重大、疑难的案件外,还在全国及省部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00余篇、专著70余部、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项,获得了包括司法部在内的政府机关及业内同仁的高度评价。体系化的科学管理,精细化的专业分工,信息化的高效合作,让我们更有信心与客户共同面对新时代的机遇与挑战。
招聘岗位: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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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蜀鼎·喜报】热烈祝贺多名高级合伙人、合伙人、律师加盟蜀鼎所
2022年7月10日,蜀鼎所在大会议室召开全所律师大会,宣布王国君律师、梅松律师成为高级合伙人和入职管委会,欢迎和祝贺韩学律师加盟合伙人团队,欢迎周海浪律师、赵祯茹钰律师、王宁河律师加盟本所。
合伙人和律师代表发言表达对新同事的欢迎与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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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蜀鼎年会丨2021,感谢一路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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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蜀鼎·案例】蜀鼎律师辩护的某虚假诉讼案获不起诉决定
2022年5月30日,四川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蜀鼎所名誉主任魏东律师、何为律师所提出的W某不构成虚假诉讼罪的法律审查意见,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W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W某获得了完全的无罪身份与人身自由。
刑事辩护的正道、王道和至高境界只能是依法辩护、专业辩护、精细化辩护,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捷径可言,每一页卷宗都可能发现有利证据,每一次会见都可能获得关键细节。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对于案涉19个项目的性质及金额认定并没有考虑到特定项目的特殊性以及行业惯例。本案辩护律师魏东教授和何为律师在认真阅卷、仔细罗列辩护证据、客观分析案情真相、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了长达27页的《律师意见书》,提请检察机关依法客观公正地审查在案证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认真、执著、反复地向承办检察官反映辩护律师意见,最终为当事人还原了事实真相,赢得了宝贵的人身自由,维护了W某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本案是刑事律师有效辩护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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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蜀鼎·案例】蜀鼎律师为公司老总涉嫌诈骗案无罪辩护成功
2020年5月,蜀鼎所接受民营企业家N某、Z某委托,指派蜀鼎所名誉主任魏东律师、李红律师和田维律师,分别担任其涉嫌诈骗案的二审辩护人。
该案原一审判决认定,N某、Z某伙同他人共同骗取国家财政技改补贴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并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蜀鼎律师接受委托后,经充分阅卷、多次论证,认为N某、Z某均不构成诈骗罪,决定为两位企业家作无罪辩护,并且在二审中向法院提交了新证据和无罪辩护意见。
2021年4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22年11月对N某、Z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一审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对N某、Z某的起诉。
本案前后历时两年多,从认定诈骗罪的原一审判决到二审发回重审再到发回重审期间检察院撤回起诉,使得当事人实现了从有罪到无罪的逆转,最终为当事人取得无罪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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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
【蜀鼎·案例】一个案件、四年官司、三个法院、七个裁判
蜀鼎所执行主任张晓远律师代理成都某电脑网络设备公司与其原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证照返还纠纷一案,历经四年,三个法院共作出了七份裁决书和判决书。最终成都中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迎来了迟到的正义。
诉讼经过:
1、2018 年底,原告向武侯区人民法院起诉,2019 年 3 月 4 日武侯区人民法院以本案属于人事争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2018)川 0107 民初 7744 号裁定书】。2、原告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 2020 年 5 月 8 日依法撤销了一审裁定,并指定武侯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20)川 01 民终 813 号裁定书】。3、2021 年 1 月 4 日,武侯区人民法院重新立案后,被告刘某某在答辩期间又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武侯区人民法院在 2021 年 1 月 27 日裁定本案移送锦江区人民法院处理【(2021)川 0107 民初 88 号裁定书】。4、2021 年 3 月 11 日,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锦江区人民法院以原告不是本案的适格原告为由裁定驳回起诉【(2021)川 0104 民初 4669 号裁定书】。5、原告和被告都提起了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于 2021 年 11月 26 日裁定撤销一审裁决,并指定锦江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21)川 01 民终 20599 号裁定书】。6、2021 年 12 月 8 日,锦江区人民法院又对本案重新立案审理,并在 2022 年 5 月 5 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刘某某十日内返还案涉公章资料【(2021)川 0104 民初 21693 号判决书】。7、被告刘某某再次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2年底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驳回被告的上诉【(2022)川 01 民终 15451 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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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
【蜀鼎·原创】量刑辩护中的量刑规范化法理及其运用-魏东
量刑辩护中的量刑规范化法理及其运用
——魏东教授2022年7月23日在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理解与适用培训会上的与谈发言稿
(查看全文请点击“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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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
【蜀鼎·原创】蜀鼎论坛实录丨印证证明方法论与行政犯辩护技巧-龙宗智
2022年7月14日下午,由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举办的第20期“蜀鼎论坛”如期进行。
本次论坛邀请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学会副会长、蜀鼎刑事法律研究院名誉院长、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985工程法学创新平台首席科学家龙宗智教授担任主讲嘉宾,龙宗智教授以“印证证明”为主题,作了精彩的演讲。
本新闻为本次论坛实录,查看全文请点击“新闻链接”。
蜀鼎论坛是由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主办,目前已举办二十期。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大量邀请省内外专业大咖、各学院教授、副教授、讲师、各行业精英前来传道解惑,旨在律师之间进行前沿资讯分享、办案经验交流、业务探讨、专业学习分享,也是蜀鼎民商法律研究院、蜀鼎刑事法律研究院的专业学习与交流平台。
论坛每月举办一期,反响热烈。欢迎业内外同仁前来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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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
【蜀鼎·喜报】新环境、新篇章、明天更辉煌-热烈祝贺蜀鼎所办公室北区启用
蜀鼎大家庭不断壮大,蜀鼎所办公、接待条件不断改善,近400平方米新增办公室北区即日启用,办公室总面积超1000平方米。
新环境,新面貌,发展新阶段,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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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
【蜀鼎·新闻】蜀鼎律师为成都市纪检监察系统授课
2022年11月18日下午,成都市纪检监察系统“濯锦”小讲堂(第二十五期)在成都市纪委五楼会议室举行,蜀鼎所名誉主任魏东律师应邀为成都市纪检监察系统授课,受到了与会领导和代表的热烈欢迎。
魏东教授以《监察法施行语境下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司法疑难研讨》为题,系统讲解了中国监察法所具有的突出国家监察全面覆盖与突显监察权优势地位的法治监督体系等时代特色,系统梳理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主体论、竞合论和共犯论等方面的司法疑难问题,结合刑法理论和实证案例具体分析阐释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定罪处罚的相关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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