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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执行主任张晓远律师被聘为成都市合适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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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1-01

        2013年10月25日上午,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在武侯区法院召开武侯区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及业务培训会。向44名热心公益并致力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成年人合适成年人颁发了聘书,在全市成立了首支合适成年人队伍,同时,共青团武侯区委、武侯区法院等单位还对首批合适成年人开展了业务培训,以提升合适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合适成年人是指公、检、法询问或审判涉罪未成人,在其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场时,依照《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规定,由办案机关通知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选派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天。今年4月中旬,武侯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通过社会招募和单位推荐的方式积极招募合适成年人,经过严格审核,44名热心公益并致力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成年人,组成了该区首支具备社会责任感和一定专业知识的合适成年人队伍。首批44名合适成年人队伍涵盖了人大代表、关工委工作人员、“五老”志愿者、法律志愿者、共青团干部、大学教师、社区工作人员等社会工作者及法律工作者。我所执行主任张晓远律师作为武侯区人大代表、高校教师被推荐担任合适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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