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彭某因行贿罪获免处,蜀鼎所律师担任辩护人
2020年6月23日,四川省广元市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省某市某房地产公司老总彭某涉嫌行贿210万元一案,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魏东教授、何为硕士共同担任彭某的辩护人出庭辩护。近日,辩护人收到该案刑事判决书,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绝大部分被人民法院采纳,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认定被告人彭某犯单位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
二、张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改判死缓,蜀鼎所律师出庭辩护
2020年12月初,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刑辩专家律师魏东教授和何为律师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张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依法采纳辩护律师提出的“对张某某不适用死刑”的辩护意见,依法改判上诉人张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蜀鼎所律师出庭辩护,四川某老总行贿、单位行贿案成功获缓刑判决
2020年9月8日,四川省遂宁市某基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四川老总D某涉嫌行贿、单位行贿罪一案,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魏东教授、何为硕士共同担任D某的辩护人出庭履行辩护职责。近日,辩护律师魏东教授和何为律师收到该案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依法全部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法宣判被告人D某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四、蜀鼎所律师代理某基金企业合同纠纷案,8亿多元诉讼请求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全部支持
本所执行主任张晓远律师和合伙人张乃博律师为某大型国企下属基金合伙企业代理的合同纠纷案,8亿多元的诉讼请求均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本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8亿元,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体现了法律从业者为维护委托人利益所做出的巨大努力。
五、最高法判例明确了,代持股份将被强制执行——蜀鼎所律师代理案件申诉最高法院终审判决
我所主任梁光术律师与姚尧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对法律的精深理解,通过对所代理的典型案件的深刻解析,提出“实际出资人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法律主张,并从委托代持合同的相对性及其救济、管理性规范违法性与风险利益一致性、公示公信力与信赖利益保护、法律制度与司法审判的价值导向等角度作出了有理有据的论证,获得了执行异议审查、执行异议之诉一审和二审裁定和判决支持,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支持,成为最高法裁判规则。
六、蜀鼎所律师代理某集团公司合同纠纷案,3.8亿元的诉讼请求得到四川省高院生效判决全部支持
七、一审一波三折,二审逆势反转——蜀鼎所律师代理一因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最终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涉案1.3亿、数罪并罚终获缓刑,蜀鼎所律师为王某成功辩护
九、正义可能迟到,但不会缺席——蜀鼎所律师代理某追索权诉讼纠纷历经三年,一、二审败诉,最终再审完胜
十、蜀鼎所律师成功辩护一起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当事人被撤销刑事指控
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家律师郑子军接受家属委托,代理刘某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对刘某某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对刘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终,公安机关解除了对刘某某的取保候审措施,针对刘某某的刑事指控被撤销。刘某某及其家属对郑子军律师的辩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案件代理工作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