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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鼎所参与承办“民法典视角下的房地产法律实务”公益讲座,本所律师应邀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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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8-31

       2020年8月28日下午,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法律专委会在宇洲国际酒店成功举办“民法典视角下的房地产法律实务”公益讲座活动,来自成都市上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讲座。英特信、蜀鼎、尚上、思诚、泰和泰、矩衡、中一等七家律所为本次活动承办单位。本所合伙人、执行主任王春城应邀为与会嘉宾分享“格式条款新规对开发商的法律考验”专题。本所合伙人、蜀鼎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张乃博,孙毅律师、赵南棋律师助理出席本次活动。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的格式条款规定,对《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进行了重大修改,关于格式条款的法律适用发生原则性变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深远。王春城律师结合实务案例,就格式条款规定变化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认购书》、《委托改造书》等格式条款的拟定、影响及变化进行了分析和阐述。本次活动得到了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及与会单位的高度评价。






            王春城简介:

                  



王春城(合伙人、执行主任、管委会成员)



   王春城,男,毕业于四川大学,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执行主任,成都市优秀青年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第七至九届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蜀鼎民商事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首批四川省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


   专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


   王春城律师执业22年,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及非诉讼实务经验。先后担任过百余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代理的各类案件上千件,牵头负责或主办的全过程大型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BT、BOT、EPC等)、公司并购项目、企业清算项目达30余件。对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有深入的研究。擅长于综合法学理论与实务,帮助客户解决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股权激励、资产处置等法律问题,并以娴熟的处理技巧,严谨、敏思、勤勉、高效的执业风格,为客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


                            张乃博简介:



     

张乃博(合伙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张乃博,男,毕业于四川大学,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蜀鼎民商事法律研究院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民盟四川省委社法委委员、民盟成都市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法律专委会委员、成都电视台《法治直通车》主讲律师。


    专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人力资源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张乃博律师执业10年,长期致力于建设工程及房地产领域的法律业务,擅长于重大合同争议解决、公司兼并与收购、投融资、资产重组等法律事务,并在公司业务及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管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曾代理参与数百件在行业内具有影响的非诉及诉讼案件,具有很强的司法实践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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