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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王春城、余珏莹参加《四川省商品房预(现)售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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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11-19

        2012年11月12日下午,应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邀请,本所执行主任王春城律师、余珏莹律师参加了由该协会主持的《四川省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和《四川省商品房现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座谈会,成都市建委相关处室领导、成都市多家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了研讨会议。本所王春城律师、余珏莹律师分别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购房人的角度,就买卖双方的利益平衡及合法权益保护,结合《物权法》、《合同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详细阐释了对上述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并与到会嘉宾及专业人士进行了热烈讨论。据悉,四川省建设厅及相关单位在近期将根据社会各界的修改意见,完成新版示范文本的最终修改并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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