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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宣判虚开发票案 律师魏东博士的无罪辩护意见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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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10-12

        2012年10月8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对重庆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串通投标罪一案正式作出一审宣判:因公诉机关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而撤回了本案关于重庆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指控,人民法院同意辩护律师无罪辩护意见和公诉机关意见而对于本案重庆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予认定;人民法院仅认定重庆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串通投标罪,但免除刑罚处罚。至此,本案刑事辩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魏东律师和李红律师圆满完成了本案刑事辩护工作,得到了被告公司领导员工以及当事人亲属的充分肯定。应当说,这是本所律师律师团队承办刑事辩护案件获得巨大成功的典型范例!

        此前9月1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正式通知本所魏东和李红:两位律师受托担任辩护人的重庆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目前已由本案公诉机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撤回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指控。公诉机关的这一决定就意味着,魏东律师和李红律师共同受托担任辩护人的重庆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至此,魏东律师和李红律师为重庆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出庭进行的无罪辩护意见得到了公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认可,两位律师的无罪辩护取得了重大成功!

        此前办案过程:于2012年9月6日,本所律师魏东和李红第N次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了联系沟通,希望人民法院尽快依法对重庆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作出宣判。此前于5月14日至15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连续2天开庭审理了川渝两省市四家公司作为被告单位及12名有关自然人被告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串通投标罪一案,来自四川省律师界的6名律师受托担任有关单位和自然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履职。本所魏东律师、李红律师作为重庆市知名企业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辩护人,同合作律师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刘沛胥博士、陈伟博士等一起,联手作战,共同出庭为该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辩护并提出了无罪辩护意见。当事人对魏东博士等律师的刑事辩护获得良好反响表示满意和感谢。15日下午16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另行择日宣判。2012年4月27日下午,重庆市知名企业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串通投标罪案被公诉至重庆市某法院审理,其代表专门赶至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同本网律师魏东博士正式签订了刑事委托协议,委托本所律师魏东和李红共同担任被告单位的辩护人,郑子军律师作为律师团成员参加本案辩护工作。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立即加班加点展开了相应的辩护准备工作,立即同办案机关、在重庆市的合作律师、相关知情人士等了解案情和证据状况,具体安排了阅卷日程,初步定于五一节后上班第一天同承办法院的有关人员见面交换意见。

         这是魏东博士领导下的本所律师团队正式受托办理的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和逃税案中又一个重大的、具有挑战性的刑事案件,此前,本所律师成功办理了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眉山市、南充市、宜宾市以及湖北省武汉市、重庆市等地的多起相关案件。本所律师魏东博士最近于2011年12月办理完结的一起相关案件是宜宾市邹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而被作无罪处理,以及2010年10月办理完结的一起相关案件是湖北省武汉市侯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侯某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轻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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