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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某公司涉嫌特大“瘦肉精”案 我所魏东律师和李红律师受托担任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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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8-16
        2012年8月15日,魏东律师和李红律师作为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被告人四川某公司的辩护律师,而向本案承办法官正式讯问本案审理和宣判事宜,这是辩护律师第N次询问。3月22日,四川某公司因生产莱克多巴胺上万公斤而涉嫌非法经营罪特大案件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被告单位诉讼代表和7名自然人被告人、十余名刑事辩护律师出庭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本所魏东律师和李红律师受托担任本案被告单位的辩护律师,共同出庭为本案被告单位进行了无罪辩护。庭审进行近六个小时的时间,在被告单位诉讼代表和各自然人被告人依法作了最后陈述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改日宣判。

        2012年3月12日、16日,本所魏东律师在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再次组织部分专家律师集中研究四川某公司涉嫌生产莱克多巴胺上万公斤大案的辩护方案和细节问题,力争做到精益求精并达致最佳辩护效果。本所李红律师、蒋华律师、郑子军律师等到会参与研讨并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2月20日,四川某公司因涉嫌生产莱克多巴胺上万公斤而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委托本所魏东律师和李红律师共同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魏东律师和李红律师立即展开了紧锣密鼓的刑事辩护准备工作,辩护律师在签约当天即了解了被告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并在阅卷分析本案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本案辩护的基本思路,初步安排了同有关办案人员进行衔接和沟通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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