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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检察院邀魏东教授讲非法集资案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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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4-25

        2016年4月22日下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在三楼报告厅举行公诉人业务培训会,邀请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魏东教授担任主讲人。来自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的约200名检察官参加业务培训,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申莉萍主持培训会,处长陈世体在培训会上作总结讲话。

        根据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领导要求,魏东教授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之认定》为题,具体讲授分析了非法占有目的的基本法理、行为时目的判断规则、行为时目的推定并准许反证规则、行为时目的区分情形具体认定与综合判断相结合规则等内容,结合非法集资案公诉、辩护、审判等业务工作实际提出了相关意见。

        魏东教授的专题讲座受到参会领导和检察官的充分肯定与热烈欢迎。陈世体处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魏东教授的法理分析和学术建议对于当前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的非法集资案件公诉和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希望公诉人要认真领会、活学活用,切实做好公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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