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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成功代理四川某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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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6-14
        2011年11月15日,我所廖宏程律师领导下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接受四川某电器有限公司的委托,参与解决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四川某电器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的全部诉讼活动。
        廖宏程等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积极开展诉前准备工作,并收集相关证据,经过详细分析,廖宏程等律师认为四川某电器有限公司并未侵犯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的著作权。2011年11月21日,该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所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指派梅松律师、赵自力律师参与庭审活动。庭审中两位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从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并非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并非本案适格原告,四川某电器有限公司未曾使用过涉案图片等多个角度向合议庭法官论证分析,提出四川某电器有限公司并未侵犯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的代理意见。最终合议庭采纳了两位律师的代理意见,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该案是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自2005年以来发动诉讼纷争以来,为数不多的被告胜诉的成功案例之一;该案是我所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智慧集结和专业能力极致运用的结晶;该案将给予后期无端成为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诉讼中的被告及其代理律师更多的鼓励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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