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资讯中心
"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揭晓 120件案件登榜
点击次数:733
日期:2016-05-19

来源于:正义网http://news.jcrb.com/jxsw/201605/t20160519_1615965.html 2016年5月19日

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结果揭晓

评出“精品刑事抗诉案件”20件和“优秀刑事抗诉案件”100件

  正义网北京5月19日电(记者 郑赫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日前揭晓评选结果,评出“精品刑事抗诉案件”20件和“优秀刑事抗诉案件”100件。

  2015年11月,最高检公诉厅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刑事抗诉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公诉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后,全国各省级检察院公诉部门积极参与,从2013年以来办理的近2万件刑事抗诉案件中,推荐报送了158件刑事抗诉案件参加评选。

  此次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公诉厅成立专门评选工作小组和由公诉厅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人大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围绕抗诉力度、抗诉质量、抗诉效果、抗诉必要性等方面,评选出20件“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和100件“优秀刑事抗诉案件”。此次评选出的精品和优秀案件,是201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的刑事抗诉案件中的典型代表,抗诉力度较大,抗诉质量较高,抗诉效果较好,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开展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信心,展现了办案检察官坚定的政治信念、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公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评选主要考量以下因素:一是抗诉难度,如纠正两级法院的错误比纠正一级法院的错误难度大;二是抗诉必要性,主要看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抗诉要求;三是办案影响,主要考虑抗诉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增强司法公信力的程度;四是抗诉质量,选择能把复杂的事实和证据梳理清楚,或者抗诉期间获取发现了新证据,对查明事实有重大帮助的案件;五是指导意义,注重选择那些通过办理一案明晰一类案件把握尺度或原则的案件。下一步,最高检公诉厅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新起点,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认真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开创抗诉工作新局面。

20件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名单

  (按得票多少排序)

  1.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抗诉案

  2.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王继一等九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抗诉案

  3.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赵珍贵诈骗抗诉案

  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曾广兴行贿抗诉案

  5.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申旺生、吴韬运输毒品抗诉案

  6.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李冲强奸抗诉案

  7.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攀西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单位和被告人刘勇兵等五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抗诉案

  8.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严兴辉非法储存爆炸物抗诉案

  9.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检察院、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张军治玩忽职守抗诉案

  10.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刘勇抢夺抗诉案

  1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邱守英故意杀人抗诉案

  1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的被告人张守刚职务侵占抗诉案

  13.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李贵、钟绍、梁敏强奸、强迫卖淫抗诉案

  14.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汪鼎朝强奸、强制猥亵妇女、儿童抗诉案

  15.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高宣英强奸抗诉案

  16.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谢钱山强奸抗诉案

  17.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阿不都卡地·阿不力皮孜运输毒品抗诉案

  18.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谭谷受贿抗诉案

  19.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韩俊功贪污抗诉案

  20.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陈时发非法行医抗诉案

   相关链接:

    部分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分享至 :
TOP
电话:028-860264638602646486026465
传真:028-86026664
地址:成都市益州大道北段锦辉西一街布鲁明顿广场2幢1单元19楼
蜀ICP备09016176号
网站建设/网站设计:驰创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