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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公开审查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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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9-10

    来源于:正义网http://news.jcrb.com/jxsw/201509/t20150910_1544250.html 2015年9月10日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保证严格公正司法

  最高检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公开审查论证会

  邀请12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评议员发表意见

  正义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 徐日丹)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论证会,就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公开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听取申诉方和受邀人员意见。

  今天的论证会由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负责人主持。除了申诉代理人、案件承办人之外,邀请12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本次论证会的评议员参加了论证会。

  9时20分许,在主持人宣布公开论证会规则、目的、议题后,论证会正式开始。申诉代理人首先陈述了申诉理由,案件承办人发表了复查意见。随后,评议员就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向承办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并针对该案原审判决予以定罪量刑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检察机关对该案是否应当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意见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经过两个小时深入讨论,评议员们对案件事实有了深入的了解,经过综合分析判断,填写了评议意见表。随后,12名评议员对案件处理进行了表决。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作为评议员代表宣布了评议结果。

  “公开审查,是检察机关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刑事申诉案件复查透明度,保证办案质量,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有益探索,应当为此点赞。”评议员、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副总经理朱良玉对记者表示,近年来,他多次受邀参加最高检相关会议,切实感受到了最高检推进阳光检务、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方面的努力。

  评议员、中国民生医药配送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日者对记者表示,作为一个非法学背景的人看待案件和检察工作,说的可能是外行话,但反映的却是民意,自己的意见或许会给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不同的视角,“我作为最高检特约检察员受邀参加论证会,体现了检察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真正使民主监督落到了实处”。

  “办案检察官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论证会上,评议员、人民监督员、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尘就案件事实、排除非法证据和合理怀疑等相关情况提问,办案检察官现场一一进行了回答。余尘表示,检察机关邀请第三方参与刑事申诉案件的处理,不仅增强了办案透明度,也提高了申诉人对刑事申诉案件处理结果的信任度。听证过程中,不同身份的评议员从不同的角度发表观点和见解,让申诉人或申诉代理人聆听到社会各界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有助于保证严格公正司法,确保案件的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刑事申诉检察厅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大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办理力度,承办了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办理典型案件,纠正冤假错案,凸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今天的论证会所涉及的故意杀人申诉案是由刑事申诉检察厅直接受理承办的案件,该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十分典型。最高检选择这样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件,举行第一次公开审查论证会,无论是在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的规范办理上,还是在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上,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据了解,本次公开论证的意见和案件审查报告将报送检察长提请最高检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复查决定将依照法律规定择日宣告或送达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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