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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开设网上发布厅 首次发布刑事抗诉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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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9-16

    来源于: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9/15/c_1112489869.htm 2014年9月16日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在其官方网站开设了网上发布厅,发布了三起刑事抗诉指导性案例,这也是最高检发布的第五批指导性案例。据悉,网上发布厅今后将适时发布有关内容。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2011-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分别为5346件、6196件、6234件,其中法院改判数分别为1678件、2122件、2433件,分别占法院审结刑事抗诉案件数的43.62%、47.47%、55.48%。

    为指导和促进地方各级检察院提高刑事抗诉工作水平,确保抗诉案件质量,最高检这次选择了陈邓昌抢劫、盗窃,付志强盗窃案,郭明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张某、沈某某等七人抢劫案等三个检察机关在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予以改判的案件作为第五批指导性案例,正式予以发布。

    最高检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介绍,发布这批指导性案例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抗诉理念。通过发布抗诉成功的指导性案例,指导地方各级检察院纠正实践中存在的“重公诉、轻抗诉”、“只抗轻、不抗重”、“重配合、轻监督”等倾向,客观公正、理性平和地办理刑事抗诉案件,进一步提高抗诉效果,也有利于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三个案例均为检察机关第二审程序抗诉成功的刑事案件,既包括对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提出抗诉,也包括对人民法院应当判处死刑而未判处死刑的判决提出抗诉,通过全面阐述检察机关抗诉理由和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情况,进一步明确刑事抗诉条件和标准,保证抗诉案件的质量。

    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依法、准确、及时、有效地开展刑事抗诉工作,对于促进刑事审判活动程序合法、裁判公正,准确地惩罚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治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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