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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法检对接 协同调解民事再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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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2-14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四川12月13日电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成都法检两院依据再审、申诉案件类型特点,日前出台《关于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通过建立意见交换、共同调解、信息交流等机制,确保法检在办理民事再审、申诉案件时,既要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申请再审和申诉的权利,又要注重法检工作的协调配合,充分运用大调解机制,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成都中院携手成都市检察院,对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的相关个案,采用联动协调、共同化解矛盾的方式,由承办法官和检察官各自从案件审理及对案件认识的角度进行辩法析理,共同给当事双方做释明解疑等工作,从而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有效避免涉稳事件的发生。“一直以来,再审案件多是当事方不服判决,双方矛盾极为尖锐激烈且难以协调处理的案件,而抗诉案件更是如此,且当事人往往会误认为已被抗诉,将肯定会胜诉,故对再审中的调解等有较大的抵触情绪,从而增加案件正常处理难度。现实中,此类案件的调解、和解率也都长期处于较低的水平。”成都中院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建立抗诉再审案件法检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发挥作用,对努力降低申诉率,杜绝再审案件再审后的缠访闹访情况的发生等会发挥重要作用。(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 杨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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