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要确定该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决议事项、表决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等事项。对于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可以采取集体开会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而表决方式,可以现场表决或者书面表决,也可以使用业主一卡通,采用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进行表决。北京提倡通过后一种方式表决。
上月1日执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发商负责前期物业。因此新的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中明确,在10月1日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的住宅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除完成一般事项表决外,还应当就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进行表决。但是未表决该事项的,也不影响业主大会的成立和备案。
《方案》中明确,召开方案由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制定,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必须在筹备组成立三个月内召开。同时,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会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如果开发商拒不承担筹备的,筹备组可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说明情况,不影响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活动。相关费用可先由业主垫付。
对于业委会委员如何产生?《方案》中确定,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以由若干名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后,应当在小区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相关新闻 同栋楼居民有望成立业主小组
今后,业主有望以幢、单元为单位设立业主小组,决定本区域内的共同事项;业主大会或将可以设立监事会,对业委会的工作、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督。
这是市住建委昨天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规范和示范文本中明确的。
据了解,《议事规则》在北京物业发展史上是首次提出。据此,今后,业主大会除了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外,或将还可以设立监事会,聘任财务人员、秘书和顾问等专、兼职人员。此外,《议事规则》中还提出,业主可以幢、单元为单位设立业主小组,业主小组可以讨论、决定本幢、本单元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分配及维修等事项,还可以推选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