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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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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7-13

来源:新京报

    昨天,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上涨过快。

  中介投诉率高可限网签资格

  通知中两部委要求,各地要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法严处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各地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进行惩处,并将情况通报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

  违规开发商将缓发预售证

  对于商品房预售和销售行为的监管,两部委重申了一房一价等要求。各地要严处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于不按要求公示价格以及投诉较多的房地产项目,各地要及时核实处理,情况查实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暂停其网签资格;各地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曝光、暂缓预售许可等手段加大惩处和监督力度,惩处情况要通报国土、工商、金融等部门。

  房产过户需提交中介合同

  两部委要求,通过房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交易,办理过户时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在合同上签字。

  两部委要求,各级房地产、价格主管部门在今年5月至11月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并在11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整治相关情况上报两部委。 (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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