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松律师,中共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成员,四川大学法律硕士。现担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委员,先后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评定为行政法专业律师、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
执业数年来,其先后担任四川沃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四川晟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从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华城建筑有限公司、四川道达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景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达力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然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坝州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曦晨劳务有限公司、都江堰市金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都江堰市蒲阳镇人民政府、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人民政府、黑水县人民政府、松潘县人民政府等多家企事业、政府单位的法律顾问,其卓越的办案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深受当事人及法律人的好评。
“学不博无以通其变,思不精无以烛其微”,梅松律师始终坚持“一专多能”的执业道路,十余年来处理近千起房地产法律事务纠纷、政府法律事务纠纷及刑事案件,其代理的重大民商事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亿元,代表政府机关参与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取得较为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梅松律师专注处理建筑房地产、政府法律事务及刑事辩护业务。
律师职业是梅松律师毕生的事业追求。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