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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鼎律师成功辩护一起贪污受贿案件 ——从7年到4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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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0-26

      

20211月初,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晓远律师、合伙人李红律师接受委托,担任M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辩护人。该案指控M某涉嫌贪污金额59万余元,涉嫌受贿金额170万元,数额巨大。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通过认真阅卷和会见M某后发现,M某虽系被动到案,但其在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如实供述的事实,可能为监委尚未掌握的事实,M某可能具有自首情节;另外,该案未全案移送M某退赃证据。为此,辩护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调取M某到案经过、办案机关当时掌握的证据线索情况以及M某在调查阶段全额上缴赃款的证据。之后,检察院根据辩护人的申请,向监委调取了上述证据。辩护人根据调取的证据情况,向检察院提出了如下律师意见:应依法认定M某具有自首情节并全额退赃,建议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对M某提出5年以下量刑建议。承办检察官最初认为,M某仅构成坦白,不构成自首,并提出7年左右的量刑建议,在辩护人多次沟通律师意见后,检察官采纳了辩护人部分意见,认为M某涉嫌贪污具有自首情节,受贿仅具有坦白情节,并提出6年至6年半的量刑建议。因M某认为量刑建议过重,该案审查起诉阶段未启动认罪认罚程序。


20212月初,检察院就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立案后,辩护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和相关参考判例,释明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只因检察院提出的量刑较重而未能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考虑被告人构成自首、全额退赃、认罪悔罪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以下刑罚。


20213月10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开庭之前,公诉机关接受辩护人的量刑建议,主动提出4年半至5年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综合考虑被告人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情节,对贪污罪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对受贿罪从轻处罚,判处三年四个月,数罪并罚后判处被告人M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张晓远律师和李红律师通过专业辩护,多角度、全方面的释法说理,多次主动和办案机关沟通辩护意见,最终为被告人减少了近3年的刑期,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被告人及其家属对本案结果十分满意。


       律师简介:

                    

          

张晓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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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远(执行主任、管委会成员、律师)。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四川省优秀律师。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教学名师,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大学法律大数据实验室副主任,成都市仲裁委、福州市仲裁委、南昌市仲裁委、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执业25年,具有十分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具有商标代理人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特别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债权债务纠纷、基础建设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婚姻继承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涉外法律事务等尖端律师业务。长期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19)、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39)、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02)西南公司、成都成设航空科技股份公司(股票代码839757)等多家上市公司,以及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能投建工集团绿色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大学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法律服务。独立或者主持办理房地产、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BOT项目、物流运输、合同、知识产权等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事务上千件。其中有数件为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审理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近期代理成都山融基金投资中心诉海西软件、洋洋百货8亿多的债务纠纷,获最高法院胜诉判决【(2019)最高法民终1900号】。


密切关注法学及律师业界前沿理论与实务问题,积极进行理论研究,研究方向主要包括民法学、物权法学、合同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等。已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有《婚姻家庭法新论》、《民商法学》(主编)、《合同法学》(主编)等10余部,在《法学杂志》等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法学论文20余篇。2007年获四川大学第四届优秀教学奖一等奖;2010年获得评师网全国最受欢迎百佳教授,2011年获四川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奖。2010年、2012年获得四川大学第一届、第二届“学生喜爱教师奖”。2017年获得第二届四川大学星火校友奖教金等。

秉持“勤勉敬业、优质高效、精诚合作、专业尖端”的执业理念,为人正派,待人真诚,注重团队合作,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精湛娴熟的专业技能,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赢得了社会和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李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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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律师,蜀鼎所合伙人/资深专家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法学博士/特邀研究员。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律协律所管理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大学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素养、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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