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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H某因污染环境罪获不起诉决定 魏东教授和何为律师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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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16

        2018年3月14日蜀鼎所专家律师魏东教授、何为硕士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领取了对H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的《不起诉决定书》。
        2017年9月8日,陕西省某国企老总H某涉嫌污染环境案,其家属委托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魏东教授、专家律师何为硕士共同担任H某的辩护人。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于第一时间赶赴广元市看守所会见了H某,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
        律师在对本案进行专业化、精细化阅卷后,连续多次前往广元市看守所会见H某并向其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分析本案证据情况、案情真相和相关法律审查分析意见,依法多次同本案承办检察官及相关领导汇报律师意见,明确提出本案H某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认罪认罚以及其他从宽处罚情节,明确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对H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依法应当作出对H某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其后,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在认真听取和审查辩护人意见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公正处理本案,依法对H某予以取保候审,最终依法作出了对H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认定和不起诉决定
        本案辩护工作完美结束,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蜀鼎律师工作表示非常感谢!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与四川新伦律师事务所通力合作,组建了由魏东教授/律师牵头并全面负责、由何为硕士/律师、田维博士/律师、侯翰硕士和毕双骏律师为具体办案成员的强大律师团队,为H某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并获得了巨大成功,积累了成功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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