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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鼎所专家律师魏东教授、何为硕士为涉嫌诈骗罪、受贿、行贿罪被告人饶某某辩护获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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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04

                

 

2017年12月29日上午,随着法槌的落下,涉嫌诈骗罪、受贿、行贿罪的被告人饶某某终于迎来了发回重审后的改判:刑期由原一审十二年改判为如今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饶某某涉嫌诈骗罪、受贿、行贿罪一案历时三年零一个月,历经顺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顺庆区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三次审理,前后两组辩护人先后为饶某某提供辩护。魏东教授和何为硕士于2016年8月接受委托代理此案二审时,饶某某已被羁押两年多,原一审法院认定饶某某犯诈骗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蜀鼎所两位专家律师通过细致阅卷、专题研讨、多次会见、积极沟通、据理力争进行了有效辩护,二审获得了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裁定。案件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及家属继续委托蜀鼎所魏东教授和何为硕士为饶某某提供辩护。两位辩护人积极收集、补充证据材料,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反复多次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检察官、法官及有关领导沟通、反映情况,并在开庭时从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多方面提出了“即使不考虑本案指控证据不足的问题,本案定性上也应依法认定饶某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而不是诈骗罪”及“本案指控饶某某犯诈骗罪证据不足”的辩护理由,最终获得了审判长部分采纳,改判饶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当事人及家属对魏东、何为两位律师的辩护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与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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